时光悠哉游哉,林家关上院门,准备吃晚饭。
今日云层很厚,院子和堂屋的光线没什么区别,林家人就在堂屋里吃饭。
一大碗菘菜炖粉条,虽然没有肉,但是用了猪油,炖出来的汤泛着油光,菘菜和粉条吸饱了油水,只需少许细盐就足够美味。
菘菜是冬菘菜,粉条由自家种的红薯轧出的粉制成。
云山村没有轧粉条的工坊,但是县城有,距离云山村也近。
林家每年在留够要吃的红薯后,剩余的部分就由林逸带去县城找轧粉坊全部制成粉条,便于贮存。顺便也会帮关系近的一些村人捎带过去。
他力气大,板车一两趟就跑完了,赚个跑路的辛苦钱。
另有一道蒜苗炒干豇豆。
干豇豆是青龙江一带常种植的一种豆类,若是当年结的太多,村人会将豇豆摘下,掰成拇指长的段,晒干后保存方便,又存的多,能吃到来年新鲜豇豆成熟的时候。
饭是玉米饭,林家的水田只有五亩,人又多,每年还要交赋税。因此习惯搭配着其他的粮食一起吃,玉米就是其中一种。
玉米饭吃着比较噎,配上菘菜粉条汤正好。
林逸尝了口汤后,跟一桌子人直夸:“这汤喝着很是可口,阿云手艺有长进。”
说着又刨了两口饭,其实有点咸。
但比上次好多了。
桌子上长辈总共就两人,阿婆慈爱的看着林云,鼓励道:“是不错,多学一学,以后厨艺能越来越好。”
林乐张张嘴,还没说出口,就被林涵在桌子底下踢了一脚。
两人对视一眼,林乐选择闭嘴,低头吃饭。
家里两条大狗饭前就给他们碗里一狗舀了一碗汤并一些菜叶子,倒上玉米饭。
此时两狗在自己的饭碗前吃的倒是香喷喷。主人给什么就吃什么,什么都吃得香。
林云脸蛋有点红,她自己也尝了几口,这会儿懊恼地梗着脖子说:“下次得再多掺点儿水。”
林逸摸摸林云的脑袋:“不碍事,能做好饭已经很不错了。云姐儿做的很好,哥哥白日干活,吃点口味重的才有力气。”
得到家人的赞许,林云剩下那点沮丧也没了。
但她还有一点犹豫,道:“那秦大哥也能吃咸……口味重吗?”
“他吃得了。”林逸十分肯定。
其实是料到了菜会咸,所以提前给他兑了水进去。
林逸面上严肃地夸夸林云,内心感慨,自己真有先见之明。
没错,今日晚饭是林云掌勺,阿婆给她掌火把关。
小姑娘今年才十一岁,她想早点学会做饭,这样阿婆和哥哥也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以前她也做过几次饭,但似乎不太通窍,不是淡了就是咸了,为此一直沮丧不已。
好在家人都在给她鼓劲。做饭这种事,谁不是从“学习”这个阶段过来的,慢慢来就好了。
最小的双胞胎一开始不解,几次直言不讳后,惹了姐姐扁着嘴要哭不哭的,渐渐就学会闭嘴了。
大哥说了,有人做饭光张嘴吃,还嫌这嫌那的,不好。
对比从前,林云的厨艺确实也有所进步。
若是咸了,大不了就往汤里掺水,或是往肚子里灌水,中和中和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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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秦兆安正在吃饭,一个大海碗的玉米饭和炒干豇豆,旁边床头还有一碗菘菜粉条汤。
因家中没有能放在床上的矮桌,于是坐在床上吃饭。
床上吃饭之类的小事,林家不在意,他也不拘小节惯了,这都没什么。
就是他这身体,已经三天没有洗澡了。秦兆安掀起衣服闻了闻,觉得自己身上不仅有药味,还有股馊味。
若是以前,自己确实没有怎么在意过自身的整洁。镖师赶路途中,风餐露宿是常有的事。
可是如今住人家里,这里房间整洁,被子床褥也是干净无比,隐约散发出皂角的香气。
唯有自己身上散发着异味,令他坐立难安。
还有,等会儿若是林逸来给他上药,熏到他怎么办?
兀自着急时,两个小孩在门边问他:“秦大哥,你可吃完饭了?”
秦兆安的思绪被打断,他将两个大碗递给双胞胎:“已经吃完了,很好吃。劳烦你们来取一趟。”
小孩突突突跑进来,见到空了的大碗,敬佩的看了他一眼:“应该的,今日该我们洗碗。”
两人出去后,添油加醋的将秦兆安吃空两个大海碗的事情跟家里人说,把林云感动的,又觉自信满满了。
林逸闲闲待在一旁,深藏功与名。
“快去洗碗,好打水洗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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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的灶台修的宽大,左右两口锅,大的是日常做饭用的,小些的用来煮猪食。
因他们这边种完红薯后,生长的红薯藤也会割下宰碎,然后堆成一堆,沤上。外面罩上防水的油布和棕叶,厚厚几层,如此能保存至来年。
这是为秋冬天鲜草不好割时,给猪储备的口粮。
然而这口粮唯一的缺点,就是发酵之后会有一大股味道。所以煮猪食的时候,若是和人吃饭的锅混用,做出来的饭会有一股怪味。
所以,如林家这般衣食不愁的人家,都会把做饭和煮猪食的锅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