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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104章 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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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气氛突然变得凝重起来了。

不过很快夫夫俩就恢复了正常,林逸编好一个火笼,拍拍身上的竹屑,看向自打抱过来后未曾动过的一袋红薯干。

“晓宇,这是?”

“哦哦忘了忘了!”常晓宇一拍脑袋,“是这样的,我们家打算二十四的时候杀猪,阿爹拜托我来请你俩,到时候来帮我们家按猪啊。”

他们家的猪喂的好长得大,每年要杀两头,因此需要的人手也多。再者,他们两家关系好,这种事习惯了知会一声,搭把手的事。

“行,我们会早早过去的。”林逸答应下来。

“对了,你们家打算什么时候?”

“二十五吧,和你们家错开。”林家就一只猪,好办的很,要不了多长时间。

“行,到时候我和我二哥来帮你们。”常晓宇说完,又把红薯干往林逸那边推推:“都是红皮红心薯做的,送你们。知道你家也有,但是各家滋味不同嘛,尝尝。”

他这样说,林逸也不推辞,当下就取了一根,又递了一根给秦兆安。

常家的红薯干比他们家的大块,软粘一些。

常晓宇自己也拿了一根,又道:“果然红薯干就是要像这样又软又甜才好吃,你之前给我的那种白薯干,根本就是烘干的面疙瘩!”

“咳咳咳!!!”

秦兆安撕心裂肺地咳嗽起来。

余光瞥见两个哥儿的眼神,赶紧奔进堂屋找水喝。

常晓宇啃一口红薯干:“他吃得也太不小心了。”

林逸面无表情嚼着软弹香甜的正常红薯干,默默腹诽,可不是嘛,‘不小心’做了五个白薯干。

可给他吃惨了,想尽办法分给朋友们吃也才消耗了三分之一。

剩下的,两只狗子帮着吃了十根左右。直把它俩吃得粘牙,闻红薯干则色变,夹着尾巴跑得飞快。宁愿去旁边盖着篷布的新屋下面抢巴豆捉耗子的差事,也不愿意再面对那一袋子白薯干。

当然,更惨的是秦兆安,家里没人愿意吃,本着不糟蹋的原则,大半都被他硬逼着自己吃了下去。

前段时间两人上山时,他自己吃正常的红薯干,秦兆安就非要吃白薯干。吃得都要翻白眼了,没办法,实在是噎。

不过噎也有噎的好处,林逸哼笑一声——那家伙吃完告诉他:别说,吃完特别饱腹,你尝尝——坏心眼地怂恿他吃。

“那家伙不咋爱吃红薯干。”

折返回来的秦兆静静坐下,不敢言语。

他现在的状态和黑豆黄豆一样,毕竟,不管谁吃了整整三四个如干面疙瘩一样梆硬的白薯干都会敬谢不敏的。

唉,果然食物还是应该用适合它的方式来做,下次他绝对不这么干了。

-

“差不多了,我该回去了。”

常晓宇起身欲走,林逸突然叫住他:“等会儿。”

他回屋片刻,出来时手里托着一个小陶坛——

“这是我家用新品种青菜腌的泡菜,你带一罐回去。虽然我也还没尝过,但是坛水好好的,能吃。”

听到是泡菜,常晓宇下意识吞吞口水。

“新品种青菜,是你之前分给我那青菜苗吗?我跟你说,它们现在长大了,但是长得奇形怪状的。”

“我知道,就是那种菜。”林逸看他那样,知道他家肯定因为菜的形状拿不准吃不吃,于是给他传授起自己摸索出来的做法。

“我想着它们杆子和青菜杆差不多脆,所以做成泡菜,你也可以试试。至于其他做法,可以白煮佐以蘸水,或是切片加猪油和干辣椒段爆炒,其他佐料随意。相信我,你会喜欢的。”

“行,我记住了,走了啊。”

-

时间过得飞快,这天,夫夫二人白天在常家忙活了一整天,第二日就到自家杀猪了。

傍晚回家时,天色未完全黑,林逸打算去林子里割两匹棕叶。

秦兆安今天负责洗猪大肠,身上一股怪味儿,和他走时都隔得远远的。这会儿便没跟着他一起,接过他提着的常家给的一块肉,便快步往家去了。

林逸兀自在林子里钻了片刻,寻着长得宽大的棕叶割下。年前家里准备的棕叶绳扣都用完了,多砍两匹正好来年也用得上。

正要回去时,天刚黑,忽觉小路边上有些不对。

一道身影背着包袱鬼鬼祟祟,时不时回头看一眼。他步伐慌乱又焦急,径直往栈道方向跑去。

栈道是村子尽头的山道经人工开凿形成,穿过栈道可以到三丰镇,乃至青龙江更上游的晖江县。

林逸隐在树干后,棕叶挡在身前,凭着优秀的眼力和记性,成功辨认出这位赶路人。

林老大家那位已经成功和离的前儿夫郎,尚茂。

奇怪,这人为何要连夜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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