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婶继续说着,带着妇道人家的实在,“所以啊,老婆子我说,打不赢就回来呗,有什么大不了的。您啊,要好好养着这个小的,到时候一家团圆,让他们一回来就见着个胖娃娃,多好。”
春夏也进来了,将一件新做的小肚兜拿给宋锦织看:“少夫人,你瞧这个,粉嘟嘟的,配着小帽子,等小少爷穿上了肯定可爱得不行。”
宋锦织接过来,轻抚着那舒适的布料,眼中泛起一层涟漪:“若是他能看到……他肯定又嘴笨,说不出好听话,只会憨憨地笑。”
旁边的福婶把桌子收拾干净,让她能方便地喝汤,也赞同:“大帅那时不也是这样嘛,年轻时也是憨直得很。男人啊,嘴上说不出心事,但一回头,啥都替你备好了。”
夏风吹开窗帘一角,福婶看了看日头,然后盖好汤盖,说:“少夫人把这汤喝了,咱们院子里小蒲团也准备好了,待会儿坐那儿晒会儿太阳。”
宋锦织点头,一屋夏意浓,一怀思念深。
年历一页页地翻着,转眼又到年底。落叶被寒风卷了个精光,院子里又开始结着霜花,天光渐短。
兰笙近来越发忙碌了,年关将至,他要跑的堂会多了起来,连着号几个晚上都回得很晚。
予墨每每拎着食篮子去找他时,都扑了个空。今儿个一早,炉子里还燃着炭火,屋内余温尚在,想来兰笙也没走远。予墨把竹篮放在那张旧木桌上,掀开盖子,是自家里刚出炉的桃酥,金黄酥脆,撒着细糖粉,香味即时随着热气悠悠地飘了出去。
他在炭炉边坐下,拿起一本戏本子翻着,时不时朝门口瞥一眼。
过了好一阵,门口才响起了窸窣的脚步声。
还未来得及回头,一双微凉的手便绕过他的肩膀,从背后圈住了他的脖颈。身后人的气息熟悉,只是周身泛着点寒气。
“看,这是什么?”兰笙俯身贴近他的耳侧,语气轻快中带着点得意。
一个小小的锦盒伸到他眼前,是暗红丝绒面料的,看着特别的有档次。予墨小声惊讶着,赶忙接过来,小心翼翼地打开。只见里头静静躺着一支金属笔,笔身修长雅致,银灰中透着点蓝光,笔帽上还雕着精细的字母与花纹。
他眼睛不由得一亮,“哎呀呀!这、这……笔?”
“嗯哼。”兰笙眨了眨眼,“我在货行张老板那看到的。他说他从上海的厂子里只带回来五支,我给他唱了三天堂会,他才把这支优先卖给我的。”
予墨握着那笔的手轻微发颤。他早前见过留洋回来的学生用过这种笔,中山装口袋里别得笔直的,走起路来叮当作响,写起来笔迹流畅,洋气得很呐。他们说是自来水笔,国外都叫派克笔。
他曾私下写信请在京城的大哥帮他留意一支,还未有回音,却没想到兰笙悄咪咪地替他办了。
“师兄,你……怎么知道我想要这个?”他来回摩梭着那支笔,眼眶不觉有点热。
“我听你说过一次,你看人家写字那样流利,还羡慕了半天。”兰笙笑着搓搓手,“只要你喜欢的,我就都记下了。”
予墨转头,眼角擦过兰笙的唇,正对上那双明亮眼睛。这个角度看去,他眉目带笑,鼻尖却红红的。
“你啊……”予墨嗔怪地叹了口气,握住他的手,“可真是……傻。”
“我傻啊,我最傻。”兰笙笑得更欢,“等师兄唱成了名角,挣着大钱了,买更好的给你。你喜欢什么,我都给你买。”
予墨笑着摇头,心里却酥软得不像话。
“可是……”他低头仔细打量那支派克笔,“没墨水,这笔也写不了呀。”
兰笙一愣,眨了眨眼,“啥?这东西还要装水啊?”
“是墨水,又不是喝的那种水。”予墨一边笑一边解释,眼里却闪着狡黠。
兰笙这才回过神来,顿时有些局促,“我……我不知道嘛,我没念过几天书,也没摸过这种洋玩意儿。”
“你能把这东西弄到手就已经很了不得了。”予墨出言安慰,手指按了按他的手背,“师兄放心,我自己研究一下,搞点墨水,总能写出来的。”
兰笙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咧嘴笑了。他从来都不是多聪明的人,也没读过什么书,唱戏识字不过是靠着死记硬背,唱词也只认得几页而已。
但他知道,予墨不一样。予墨是那样干净的人,站在人群中像春雪初霁,书卷气都能抖落一地。兰笙有时候看他,都会自惭形秽,却又生出一种近乎执念的情意。
“你那么好的人,世上最好的东西都该为你准备着。”兰笙笑着撇过头。
予墨听见了,却没搭话,只是反握住他的手,传递着温暖。
“我不要什么最好的,”他眉眼弯弯,“我只要师兄一直在我身边。”
兰笙转过来,与他四目相对。
炉火里炭木星子忽明忽暗,桃酥的香味越发浓郁。
他们就那么坐着,握着彼此的手,不说话,也不需要说话,一切胜过万语千言。